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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技师学院新型学徒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6-12-29 13:57
来源: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探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健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为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
二、培养目标
学院要紧紧围绕企业需求,结合企业职工大部分已具备中级职业资格的特点,通过系统化理论和操作技能学习及企业定岗实践,达到高级工职业资格要求。让学徒工成为专业技能好、职业素养高、适应能力强、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的五好人才,保障学徒工培训结束后能顺利进入企业适应岗位技能需求。
三、培养方式
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方式,即学徒工在校学习有学校的指导教师授课,在企业岗位实践学习有企业导师授课。并采用互联网+职业教育的思维,集中培训、网络函授等培养方式。
四、教学方案制订
采取以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结合学院培养人才的方式方法,双方共同派出指导教师,组建现代学徒制教研室,编写教学大纲。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在由企业导师、学校专职指导教师共同面授课程的基础上,可以采用视频录制岗位实操技能,动画、图片等形式演示岗位实操理论,制作出优秀的网络课件,形成完整的学习培训方式。
五、合作方式
1.学院在合作企业设立“威海技师学院新型学徒制培训基地”,开展培训教学工作。
2.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同负责按照人社部门颁布的标准制定教学计划,主要从事高级工教学任务。
3.学院为合作企业提供的学生注册威海技师学院非全日制学籍。
4.学院负责组织合作企业能够提供师资以外的师资力量,开展教学工作。
5.学院按照理论教学与实训实习4:6的比例安排教学,并采取网络教学等方式开展授课。
6.合作企业在企业内提供授课、实训、实习场所,满足双方确定数量学生的教学工作。
7.合作企业为学院提供培训学习的生源,并达到双方确定规模。
8.合作企业为学院提供培训学生注册非全日制学籍的相关真实有效的资料。
9.合作企业在所属企业中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授课、实训、实习兼职教师。
10.合作企业将财政部门拨付培训费用于合作专业建设和双方教学费用支出。
11.合作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内容。
12.学生完成学业,经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
六、合作专业管理机构
1.决策层由学院和合作企业双方决定,双方各指定一名副职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执行机构,双方各派出人员若干名,负责教学实训管理工作。
3.由双方组成师资队伍,完成教学实训计划。
4.学院侧重负责理论教学工作。
5.合作企业负责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侧重实训实习和学生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