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工作与保卫处
学生工作与保卫处的职责:
负责学生品德素质教育、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学生安全与保卫。
一、负责学生品德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核心价值观引领、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健康教育和诚信文明行为养成等教育实践活动。
二、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抓好学生仪表、纪律、卫生等日常行为管理,做好违纪学生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学籍修改、学籍异动等工作,完成学生学籍相关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四、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评审,做好勤工助学相关工作。
五、负责相关证件的办理和档案转递工作。做好学生证的办理工作;做好毕业证、报到证的打印、验印和发放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的转递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保险理赔相关工作。做好学生居民医疗基础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学生保险理赔服务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学院大型文体活动组织协调及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学院文艺汇演、秋季运动会等系列文体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荣成马拉松、威海职教艺术节等校外活动节目的选拔、上报等工作,同时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八、负责学生身体健康工作。做好新生入学体检、毕业生离校体检组织工作,做好结核病、艾滋病、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
九、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班主任考核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协助教学部门做好班主任队伍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
十、 负责贯彻执行学院和上级有关学生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依靠群众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学生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学生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十二、 负责校园学生安全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落实签订一、二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学生安全治理工作。
十三、参与学院保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保安队伍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维护学院学生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十四、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学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十五、负责学生户籍管理工作。配合派出所做好学生户籍、暂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处理学生户籍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六、负责落实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